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》及《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厅办函〔2021〕15 号)的文件相关要求,继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,现启动2021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(以下简称“大创计划”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培育
遵循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原则,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,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、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。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,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,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,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根据《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成工院〔2016〕102号),学生立项大创计划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根据《成都工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管理办法》(成工院〔2015〕74号)文件,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大创计划1项可作为中级职称科研业绩条件选择条件之一,鼓励老师积极指导项目。立项项目将给予经费支持。
二、项目类型
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。
(一)创新训练项目: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(二)创业训练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(三)创业实践项目: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三、申报要求
1、校内各部门请组织教师及学生团队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及附件1。2020 年起,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、审批均通过“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”开展。
学生端平台操作指南、指导教师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2。
2、凡前期有“大创计划”未结题的学生负责人、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指导2021年大创计划。
3、学生作为团队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,同一指导老师仅能担任一个项目的第一指导,指导老师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指导。
4、应届毕业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需在1年内结题。
根据教育厅要求,地方属高校申报2021 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 100 项,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积极组织申报。根据学院非毕业年度学生数附各学院参考申报项目数量表:
序号 |
学院 |
申报数 |
1 |
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|
11 |
2 |
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|
8 |
3 |
电子工程学院 |
10 |
4 |
智能制造学院 |
12 |
5 |
计算机工程学院 |
10 |
6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8 |
7 |
人文与设计学院 |
3 |
8 |
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|
11 |
9 |
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|
3 |
10 |
汽车与交通学院 |
4 |
备注:各学院实际立项数依据各单位学生人数、2020年大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申报项目质量等因素酌情浮动。
四、填报时间及程序
1.报送程序:学生登录系统进行立项申报(并上传附件3)→指导教师审核项目。
2.填报时间:2020年6月16日17:00前,填报逾期将审核不通过。
联系人及电话:王老师 87992396
创新创业学院
2020年6月1日
附件1: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
附件2: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-报送快速指南
附件3:平台上传附件
附件4:平台申报内容框架
附件5: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--学生
附件6: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--指导教师